| 新闻来源:中财网 2008-8-29 上午 09:23:21 黑马推荐 |
上证所昨发布指引规定,应披露拟继续增持比例、实施时间期限、价格区间和投入金额区间等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称"相关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下称《指引》)。《指引》明确,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相关股东首次增持比例未达到已发行股份2%,拟继续增持的,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 拥有上证所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适用《指引》。 相关股东应在首次增持行为事实发生之日,将增持情况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日发布股东增持公告。公告内容至少包括:股东名称、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后该股东持股数量、比例、性质以及相关股东是否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等。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拟继续增持的,上市公司应在上述公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后续增持计划。内容至少包括:提出后续增持的主体;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安排、方式和条件(如有);相关股东应承诺,在设定的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时间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上述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安排包括,应披露拟继续增持比例(与已增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期限(首次增持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价格区间和投入金额区间等。 市场传闻,第一时间披露上市公司内幕,引爆大涨先机,也想领先一步,赢在起跑线上,现在就可申请市场传闻内参短消息,免费试用一周。申请方式:拨打8007225555、4007225555。或移动用户,联通用户,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8868发送至50120(0.1元/每条,绝无包月) 《指引》要求,相关股东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比例达到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后者次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进展公告。 与之相对,《指引》对相关股东不得增持股份的时间作出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对于相关股东实施增持计划后违反相关规定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指引》要求,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上证所将关注对可能存在的利用增持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或进行市场操纵的行为。《指引》强调,拟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通过增持计划的实施进行内幕交易或进行市场操纵的,上证所将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这一事件影响几何?现在就可以登陆“容维黑马论坛”,就这一热门话题热烈讨论
(无需注册,支持匿名直接发帖):现在讨论
本栏目传闻消息来自于内参资料、网络....各种资料,信息客观性、真实性未经考证,请谨慎参考,本栏目所有信息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更不是推荐股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据此操作,后果自担。
|
| [风险提示:] 本网站提供的有关股评、投资分析报告、股市预测文章信息等仅供参考,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
|
| 重要声明:本公司及其关联机构、雇员对上述信息的来源、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公司及其关联机构、雇员对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我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等服务。本报告版权归容维投资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印、刊登、发表或引用等。 |
| “本公司承诺提供专业服务,不承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也不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
|
有价值的股票,下跌之时就要大胆买入:9月5日新加坡推出新华富时50A指数期货,对于国企大盘股板块特别是已
经整装待发的上证50、沪深300、深证100、中小企业板这四大板块而言,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针对于此种变化,我们相继推出了银行、水务、稀缺资源、奥运世博建设等研究报告,旨在向大家提供一个有序的操作空间。
为答谢股民朋友对容维投资网站的厚爱,现在“免费赠送”指数期货相关研发报告的活动,我们将根据行情的变化在第一时间赠送给您,买卖只是一个短暂的过程,而决定这个过程的重点则在于选择,只希望在走向成功的罗马之路上能够与您同行!!! |
|
|
|
|
| 网络消息 |
 |
|
| 热点评论 |
 |
|
| 今日关注 |
 |
|
| 博客热点 |
 |
|
| 专题热点 |
 |
|
| 容维专家 |
 |
|
 |
免费咨询热线:
公司总部 8007225555
4007225555
北京分公司 010-59001999
广州分公司 4007225555
上海分公司 021-53016973 |
|
|
|